执行和解未履行,银行如何恢复执行并推进抵押物拍卖
发布日期:2026-09-20 游览次数:49
主办律师:宋珊|广东晟晨律师事务所
银行债权在执行中曾达成和解,但对方没有按约履行。债权人需要重新推进司法执行,不能仅停留在催促对方兑现和解承诺。宋珊律师主办该项银行债权执行事务。
根据原执行依据及和解履行情况,申请恢复执行;恢复程序后,继续跟进抵押物询价、拍卖公告等处置步骤,将和解未履行的问题转化为具体执行程序中的申请与跟进事项。
项目记录显示,该案于2021年取得恢复执行案号,并完成抵押物首次拍卖的挂拍手续。本文介绍的是恢复执行和推进挂拍这一阶段的工作,不将挂拍写为已经拍卖成交或据此推算回款金额。
债权执行需要持续核对程序状态。和解未能落实后,律师的工作包括衔接恢复执行,并跟进财产处置所需材料和手续。不同案件的恢复条件与处置障碍需结合其文件判断。
原裁判或调解书、执行案号、和解协议、付款记录以及抵押物线索。请说明哪些和解义务尚未履行、目前法院程序处于什么阶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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