跨境进口商品引发商标争议,境内权利人如何推进二审维权
发布日期:2026-09-20 游览次数:53
主办律师:宋珊|广东晟晨律师事务所
商标权利人针对跨境进口商品提起侵权诉讼,一审处理未能实现其维权目标。争议涉及境外生产及注册、既往合作关系、境内商标权与进口报关行为之间的关系。宋珊律师与共同代理律师代表权利人提起上诉。
代理意见围绕商标权的地域性、境内注册权利、进口报关环节的商标使用以及报关主体的注意义务展开,回应境外权利或既往合作能否支持涉案进口行为等争议。
福州中院于2024年作出终审判决,撤销一审判决,判令停止相关侵权行为,包括涉案进口、销售及相关帮助行为,销毁被查扣产品,并支付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合计五万元,驳回其他诉讼请求。该金额是判赔总额,不是单独的律师费。
本案体现跨境商品进入境内市场时,围绕商标权、进口行为和相关主体责任开展二审维权的经验。宋珊律师代理的是权利人,本案不作为被诉商家的合法来源抗辩案例,也不表示法院裁定了全球范围的品牌权属。
境内商标权利文件、进口及销售资料、既往合作协议、侵权线索和已有裁判。请说明目前处于调查、起诉还是上诉阶段,并提示相关期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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